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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09:44 来源: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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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省委历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透明度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助力推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及协同办公系统公布各类文件及信息150余件,及时转载《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主动公开2023/20242024/2025年度加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企业名单、市场化和政策性收购政策等秋粮收购信息,主动公开玉米、稻谷、大豆精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省级验收结果等产业信息,主动公开全省粮食仓储、加工企业2024年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等仓储管理信息,主动公开公务员遴选、职称评审、行业人才等人事信息,主动公开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公告等,便于社会各界查询了解和监督。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预决算及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23年度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决算及2个单位决算、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2个单位预算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公开全省人大代表建议7件,通过网上提案系统平台公开全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件,自觉接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专人盯办、及时转办、全程督办,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设置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及时公开并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以局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系统为主的公开平台建设,设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全国防灾减灾日、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2024年黑龙江省粮食科技活动周等专栏,整合发布信息,展示工作成效。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切实做好各类发布平台的内容审核、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等工作,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在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方面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四个体系”重点工作台账管理和考核,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策解读深度与易懂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将细化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对文件中的关键条款、专业术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部分进行详细解释。引入实际案例或模拟场景,帮助公众理解政策如何在现实中应用。组织政策解读会、座谈会等,邀请公众参与,现场解答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减免费用的情况。

责任编辑: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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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邮政编码: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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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信息和技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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