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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14:19 来源: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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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年度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回应,以实实在在的公开成效助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粮储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类文件及信息150余件,及时公开粮食收购政策、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积极有序收粮。主动公开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有关政策文件,加快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时公开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招聘、行业人才信息。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21年度黑龙江省粮食局部门决算及所属3个单位决算、黑龙江省粮食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所属2个单位预算。通过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公开全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通过黑龙江省政协网上提案系统平台公开全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对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进行标准化升级改版,调整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增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规章库链接,直接展示96部现行有效规章,不断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及时公开并进行了政策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认真对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强化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在持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等方面还有待提升。2023年,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针对与种粮农民和相关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予以重点公开。三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分门别类,有序公开,致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减免费用的情况。

责任编辑: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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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邮政编码:150001

来信来访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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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信息和技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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